邵文明委[2015]10号
关于开展创建市级文明县城工作年度检查考核的通知
为全面掌握文明创建责任单位(主创单位)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推动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县文明创建工作指挥部的安排,县文明创建办将对各责任单位(主创单位)进行年度检查和考核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5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
二、考核内容
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和县创文办交办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人员及单位安排
第一组组长:刘志昌
成 员:朱礼凤 陈海叶 周绍军 唐伟雄
考核单位:县委办、宣传部、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政法委、人武部、督查室、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
司法局、商务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广新局、文化执法局、团县委、计生局、科技局、科协、编办、妇联、环卫局、
城管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市管局、消防大队、广播电视台、网络公司、湘运公司、公汽公司、体育局、住建局、
城建投、塘渡口镇、工业园区。
第二组组长:艾 云
成 员:羊建华 刘 飞 杨 蓉
考核单位:政府办、金融办、人防办、法制办、
政府信息网、老龄办、发改局、人社局、工商局、政务中心、国土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办、质量技术监督局、残联、邮政局、电力局、规划局、环保局、信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运管局、林业局、水利局、民政局、国税局、房产局、农业局、经管局、电信局、
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统计局。
四、工作要求
1、此次检查考核情况作为文明创建工作年度考核评比的主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准备好相关资料及现场,扎实做好迎检工作。
2、各考核组要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邵阳县创建市级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邵办文〔2014〕87号)和《邵阳县创建市级文明县城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邵办文〔2014〕88号)规定要求,对被考核单位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逐项进行评分,并认真做好考核记录(包括被考核单位工作开展落实情况、项目加减分原因及分值等)。
3、检查考核采取听、查、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听取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的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和现场,评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落实意见。
作者:关于开展创建市级文明县城工作年度检查考核的通知
编辑:王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