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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王文洁 2017-10-30 15: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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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创文办〔2017〕1号

  关于印发《邵阳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集中展示我县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充分展现广大干部群众良好精神风貌,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决定开展以 “德耀夫夷、大美之城”为主题的全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现将《邵阳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完成,为推动全县公民道德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邵阳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

  2017年10月22日

  邵阳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厚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基础,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文明县城。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决定在全县开展邵阳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道德模范,充分运用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引领社会价值取向,激发广大人民群众投身道德建设,积聚社会发展正能量,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道德支撑。

  二、活动主题

  德耀夫夷、大美之城

  三、奖项设立

  全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类表彰1至3名。

  四、评选标准

  总体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分类标准:助人为乐模范要求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见义勇为模范要求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诚实守信模范要求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敬业奉献模范,要求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孝老爱亲模范要求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相关要求: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现任副科及副科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和已经获得过往届相同称号的人员不在此次推荐评选范围。存在下列情况不参加推荐评选:2015年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生产经营行为受工商税务部门责任追究、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受到责任追究的。

  五、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通过下发文件、媒体宣传、网络发布等形式,公布全县道德模范评选标准、推荐办法。

  2、群众评议。各乡镇场、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发动群众做好摸底评议筛选推荐工作。

  3、组织审核。各乡镇场、各单位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本辖区、本单位群众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确保推荐人的事迹、材料的真实性,并征求公安、计生、纪检、组织等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各单位推荐人选的表格和材料于11月30日前报县创文办。推荐上报资料包括推荐表格(格式附后)、1寸近期彩照、3000字人物事迹通讯和1000字的人物事迹简介,除申报推荐表格加盖公章寄送书面资料外,其余材料均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到县创文办邮箱。邮箱地址:syxcw6826036@163.com;联系电话:13762498665(陈海叶)。

  4、审定公示。县创文办组织相关部门和群众代表进行初评,从所有参选对象中筛选道德模范候选人,在媒体公示,网络发布,接受社会各方投票,报县文明委审议,评选出邵阳县第三届道德模范。

  5、宣传推介。对评选产生的第三届道德模范颁发奖杯、证书,通过事迹宣讲、诗朗诵、快板、情景剧等形式宣传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并组织县内新闻媒体进行集中采访报道。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建设文明邵阳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各级各部门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此项工作列上重要议事日程,摆到重要位置,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将活动的各个环节落实到位,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

  2、面向基层,坚持标准。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村镇、社区、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基层单位,充分尊重群众的话语权和评判权,突出群众评选模范、全员学习模范,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特别是要着重推荐“草根人物”和“平民”英雄,要使推出的先进典型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本着对工作、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审核,确保推荐的道德模范具有群众性、先进性、典型性,能够叫得响、立得住,经得住群众的检验,经得住时间的考验,确保评比表彰工作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3、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在评选表彰活动的全过程,要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以及新兴媒体作用,运用通讯报道、言论评论、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浓墨重彩地宣传模范人物,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要把选树全县道德典型与学习身边典型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活动,推动好人好事大量涌现、善行义举层出不穷。要坚持道德模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组织开展模范人物巡讲活动,发动道德模范深入社区、村镇、企业、学校、机关演讲报告,与广大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引导人们学习和争当模范,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的强大力量。

编辑:王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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