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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快执快结,工亡补偿款十日到位

来源:中国邵阳县网 作者:龙镇湘 编辑:王文洁 2018-10-26 10: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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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邵阳县人民法院,感谢李法官,我代表全家谢谢法院和你!”申请执行人张某一边向邵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教导员李文玲送上锦旗一边说道。10月23日,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当申请执行人张某从李法官手中领取56万元补偿款现金支票后,对执行干警的行为和法院的执行工作啧啧称赞。

  2016年4月30日,张某某(已故)在被执行人邵阳县某碎石场工作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6月21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张某某为工亡。2017年8月17日,邵阳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被执行人邵阳县某碎石场支付死者家属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共计718388元(含已支付的50000元)。被执行人邵阳县某碎石场不服该仲裁裁决,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邵阳县人民法院和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邵阳县某碎石场的诉讼请求。

  因被执行人邵阳县某碎石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死者张某某妻子谢女士及其子女等4人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执行局李文玲法官接手此案后,及时向被执行人邵阳县某碎石场送达了相关执行文书,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李法官一边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要求其依法主动履行义务,一边通过走访调查发现,登记邵阳县某碎石场法定代表人张某某名下的还有邵阳县某混泥土有限公司,遂依法将邵阳县某碎石场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追加为被执行人,并将张某某银行存款账户及邵阳县某混泥土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冻结,此时,张某某的公司无法经营运转。迫于法律强制威慑力,主动找到李法官要求履行义务。后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给申请执行人56万元,其余款项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2018年10月19日,被执行人一次性将56万元案款交至法院,至此,本案圆满执结。

  为战胜解决“执行难”战役,邵阳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实行“分段集约、繁简分流、类案集中”工作新模式,对执行案件实行快速办理,提高案件执行质量和效率。

  责编: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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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龙镇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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