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邵阳县人民法院对三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尹某某、肖某某、徐某等7人分别进行了判刑。
经查明,今年6月至7月,以被告人徐某为首等4人,多次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抢劫我县五峰铺镇六里桥中学在校的3名学生财物,并致一人受伤,给当地教学秩序造成了极大影响。今年1月份,被告人肖某某等3人在县公安局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时,通过拦车、殴打、推搡、拉扯民警等方式,阻止民警将参赌人员带离现场,并致现场执法民警受伤。
审判长宣判
县人民法院认定以被告人徐某为首等4人的行为已构成了抢劫罪,分别判处二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被告人肖某某等3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了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一年七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庭长 唐梦霖
“刚才集中公开宣判的三起案件都是恶势力案件,这些被告人平时作恶一方,给当地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截至目前,邵阳县破获扫黑除恶刑事案件25起,刑拘45人,摧毁涉恶团伙案4件20人,现在侦案件4起;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3件51人,提起公诉6件24人;判决恶势力犯罪案件6件20人。
来源:智慧邵阳县
编辑:王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