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邵阳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宣判

来源:邵阳县网 作者:莫莎莎 编辑:王文洁 2019-05-06 12:30:00
—分享—

  邵阳县网讯(通讯员:莫莎莎)4月30日,邵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王某辉非法占用农地,牟取私利一案在邵阳县看守所进行了宣判。这也是邵阳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被告人王某辉在未办理林地许可手续的情况下,于2015年4月至2015年11月,伙同他人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楠木村神山冲非法占用林地2.9亩;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被告人再次在该地非法占用林用地4.5亩。王某辉两次非法占用林地开采煤矸石的行为,导致该地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原有植被和林地种植条件遭到完全破坏。邵阳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对被告人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邵阳县检察院民行科员额检察官钱通说;检察机关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依法提起诉讼,追究破坏生态环境者的民事责任,充分体现了我们国家对破坏生态环境的“零容忍”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

  邵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辉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千元,3个月内对其毁坏的7.4亩生态防护林地恢复植被、修复生态环境,并在县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责编:唐妮

来源:邵阳县网

作者:莫莎莎

编辑:王文洁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邵阳县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