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社会公众:
我是邵阳县白仓镇合伏村采石场法人代表曾华伟,自2013年在何伏金山采石场从事碎石加工至今。采石场自开采以来,因本人法制观念淡薄,给该段生态遭到破坏。2019年3月,邵阳县森林公安局对采石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在本案的侦查、审查起诉及法院的审理阶段,本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严重影响,本人愿意接受法律对我的应有惩处,也愿意承担恢复被毁林地的全部费用10万余元。同时因本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向社会公众表示道歉,也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打好蓝天保卫战,保护好我们的栖息家园。
致歉人:曾华伟
2020年6月16日
编辑:王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