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全面使用“场所码”的令
邵疫防指令〔2022〕第5号
县内所有单位,广大居民朋友:
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广大居民朋友应全面使用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场所标识码(以下简称“场所码”),现将有关事项命令如下。
一、公共场所必须扫。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要严格按照“一门一码、逢进必扫”原则,主动申领、张贴“场所码”,严格督促进入人员扫码,对未扫码亮码者可以禁止其入内或乘坐。对多次提醒仍“应张贴未张贴、应扫码未扫码”的经营主体,依法予以处理;对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场所码”的公共场所,依法予以停业整改。
二、党员干部带头扫。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主动带头扫码,并动员亲属、好友和身边群众主动扫码,做到出入各类场所“扫码亮码、绿码通行”。
三、居民个人自觉扫。广大居民进入政务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药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饮场所、体育场馆(健身房)、网吧、影院、KTV、理发店、银行、加油加气站、物流快递公司(托运)、景区景点、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以及乘坐高铁、大巴、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应自觉扫“场所码”。
四、主管部门监督扫。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类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场所码”申领和扫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设尽设、应扫尽扫”。对拒不执行者,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五、区域入口盯着扫。各乡镇场、村(社区)要建立“网格化+包保”机制,分片分区督促辖区单位、居民小区严格落实人员进出单位和小区扫码亮码、测体温、戴口罩再通行,做到“逢门必设、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
邵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9日
(编辑:朱洲钰)
来源:邵阳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邵阳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朱洲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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