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邵阳县6月14日讯(何伟 刘明磊 吕奇魁 通讯员:刘惠芳)近日,邵阳县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车辆在邵塘大道行驶过程中,一女子将半个身体伸出车窗外极其危险。
接到举报后,邵阳县交警迅速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该车辆驾驶员张某军(男)口头传唤至交管中队接受调查,在证据面前,张某军交代自己女儿当日乘车时,由于头晕,所以将身体伸出车窗透透气。
邵阳县交警大队交管中队中队长 陈亚军
“接群众举报,在邵阳大道地段有一私家车乘坐人员将身体伸出窗外、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违法行为,邵阳县交警大队交管中队迅速展开调查,根据车牌号联系车主、依据相关规定对驾驶员进行教育处罚。”
张某军因机动车行驶中乘坐人员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7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邵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其进行处罚。现场,交警对张某军该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当事人表示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并保证以后不会再犯,同时也会告诫身边的朋友,安全文明出行。
交警提醒,如有发现交通道路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可拨打电话0739-6821226,也可以通过微信、微博留言进行举报。
来源:邵阳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何伟 刘明磊 吕奇魁通讯员:刘惠芳
编辑:朱洲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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